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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将至 剁手前需了解这些法律问题

2015-11-10 来源:和讯 编辑:王亚军 资讯整理:华夏财经网 阅读量:
导读:又到一年“双十一”。自2009年阿里巴巴集团策划了第一个“双十一”购物活动以来,6年时间里,这项活动已经演变成一个网上购物狂欢节,各大商务网站会利用这一天进行大规模的打折促销活动,以提高销售额。

  热热闹闹的线上交易背后隐藏着一些纠纷隐患,电商平台和商户该如何依法经营?消费者该如何理性维权?本报推出特别报道对其中的法律问题进行梳理和解读。

  现如今,11月11日已经从“淘宝狂欢日”演变成整个电商领域的节日。在今年11月3日举行的网络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宣传活动上,阿里巴巴、京东集团等20多家电商平台和130多位网店经营者联合签名,承诺“诚信守法经营,不售假不刷单”。电子商务中都涉及哪些法律问题?我们期待今年“双十一”会有一个有序竞争的电商市场环境。

  问题一:“史上最严广告法”会产生哪些影响

  新修订的广告法于2015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被称为“史上最严广告法”,这会对今年的“双十一”产生什么影响呢?

  浙江省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研究员唐明良告诉记者:“规范、成功的广告,对于消除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十分有效。”

  新修订的广告法会对“双十一”有何影响?唐明良举例说:“以电子信息形式发送的广告和网络广告会有所规范。按照新修订广告法的规定,以电子信息方式发送广告的,应当明示发送者的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并向接收者提供拒绝继续接收的方式。

  可以期待,以前那种给人乱发邮件,或者在互联网上强制弹出,又很难关闭的页面广告将减少。”

  对于电商之前通过广告竞争甚至贬低对手的行为,唐明良称:"广告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是一条老规定,它主要规范的是所谓的"比较广告"。

  在法律上,比较广告并不一棍子打死,但边界就是"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因此,如果网络平台之间"互黑"、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便有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按照新修订的广告法的规定,不但广告主要承担被处罚的责任,如果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当知道有贬低事实的,也要被处罚。

  因此,"广告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规定对规范平台之间有序竞争,有一定的正面意义,但也不能放大它的功能,有序竞争关键还是要靠网络和市场自律。”

  唐明良表达了对于“双十一”的期待:“在新修订的广告法颁布后的第一个"双十一",希望呈现给我们一个守法、文明、规范的"广告空间"和"广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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