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想必也是很多买房一族都有过的困惑吧,因为关于房本究竟写谁的名字,除了在法律和感情之外,往往还会因父母的介入变得异常复杂,让一些年轻的新人感到困惑。这里我们就搜集了房本写谁名字的几种情况供大家参考。
写“准夫妻”二人的名字
这是大多数恋人特别是女孩子的观点。他们认为,既然房子买了是结婚用的,未来也是给他们居住的,当然应该写恋人双方的名字。
如果采用这种方案,那么房屋将被认定为夫妻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是夫妻的共同债务。
如无“借条”等其他证据,父母的出资也将被认定为赠与夫妻两人,归双方共有,若出现感情不和导致离异,父母也无权索回出资钱款。
但如果购房后“准夫妻”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而是分手,那么“准婚房”仍将认定为双方共有财产,贷款也是为双方的共同债务。
但对于父母的出资,如果有相应证据显示父母出资是基于“准夫妻”双方结婚的目的,法院也会认定这部分出资是一种附加条件的赠与,而条件就是双方结婚。但如果双方没有结婚,父母就有权索回出资的钱款。
写父母的名字
这是很多男方家长的观点。他们认为,虽然房子买了是结婚用的,但毕竟恋人们还没有登记,有的期房还要等一年多才能交房,到时候分手了该怎么办。
况且首付款全是父母出的,恋人们并没有什么投入,因此写父母的名字也比较保险。
如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被认定为父母的财产,贷款也认定为父母的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也由父母享有或承担。
但如果结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的,若双方离婚,一方虽无法主张房屋,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向父母的借贷,并要求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