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修个车比买车还要贵也是让人醉醉哒,然而意想不到的是,就算你不修了也还要给4S店缴纳维修费的20%作为拆检费!这其间含有“潜规则”你知道么?
最近看到这样一条新闻,也是让人啼笑皆非。事情是这样的,李先生买了一辆车耗费23万,之后遭遇事故,车辆损坏,运到郑州的一家4S店维修,几天后,4S店评估出要维修费26万。李先生觉得太贵,不想在4S店修车,要把车拖走。“这时候4S店的人却说,车子拖走可以,但是需要交钱。”他说,按照4S店的说法,他需要缴纳的费用,包括26万元的20%,即5.2万,以及停车管理费和拖车费用,共计5.6万元!
4S店给出的解释是,5.2万元属于检查车辆所需的费用。“他们说工作人员付出了劳动,肯定需要支付一部分费用,不能白工作。”但如果在店里维修的话,这笔费用就可以不收。所以这样的收费方式其实就是变相的让顾客在自己的店修车。
收拆检费可以理解,但是这价要的也太高了。“修车都得20多万,比买车的时候都贵,在外边修可能5~6万就能修好。”据了解,早在90年代,行业内还有关于拆检费的标准,拆全车大概600元左右。但近年来,拆检费被放开,定价权完全交给维修点。之后由于有记者介入,工作人员又称,拆检费加上拖车费等,可以降至3万元,比之前的降低2.2万!“他们的要价空间太大了”,李先生说。
而据调查发现,在郑州的维修市场上,多存在高额“拆检费”,而监管部门也没有对拆检费做出标准,使得有些4S店漫天要价。律师称,4S店如单方收取高额,属于“霸王条款”。
对此,河南英泰律师事务所付洋律师认为,顾客与4S店之间属于维修合同法律关系,4S店应将维修费用收取标准、维修费用总额、维修期限等合同主要内容,提前告知顾客,并获得顾客的同意。“4S店单方规定的按照评估价格的20%收取检测费的行为,属于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格式条款,即俗称的‘霸王条款’。”付洋说,根据《合同法》及《消费者保护法》的规定,该格式条款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依据法律规定,顾客有权拒过高部分的检测费用”,他还建议消费者,遇到此情况,可以向工商行政部门、物价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汽车维护与修理行业内人士李东江称,事故车“拆检费”的收取,应该遵守“备案”和“公示”的双重原则。“费用肯定会产生”,李东江解释,企业有定价权,但是企业定价之后,必须去备案,“如果没有备案和公示,谁也不知道,收这个费用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