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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民百万投资打水漂 宜信飞单说能否免责?

2015-04-28 来源:网络整理 编辑:采集侠 资讯整理:华夏财经网 阅读量:
导读: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之所以选择宜信财富,是看重了它在业界的口碑。可谁料也掉入了非法集资的陷阱。”

  张女士在宜信购买到的理财产品张女士在宜信购买到的理财产品何经理告诉信网:“当初这个项目募集了30多个亿,在青岛通过宜信财富购买的有十几个人,一共1亿元左右,现在宜信财富垫钱补给了投资者。”然而张女士和赵女士的投资,公司并不知情,所以不会赔偿。

  张女士反驳道:“我们都有宜信的客户编号。”何经理借口回避了这个问题,并说这属于“飞单事件”(业务员拿到订单后,不将订单交由自己公司做。),“所有飞单的员工,都应该在第一时间去跟客户说明情况,这跟公司没有关系,是她们个人的飞单行为。”何经理说。

  被问及王婷婷的行为时,何经理称:“从法律上讲,王婷婷仅仅是违反公司的规定,属于一级违规,我们是一定要把她开除的。我们告不了她,她也不属于诈骗行为,真正属于诈骗的是华融普银。”

  员工可以私自拿到公司的空白合同,私下用公司的名义与顾客进行接触,还能在宜信财富的公司VIP客户接待室里办理业务。直到顾客找上门才知道有这回事。这种说法可信吗?

  何经理表示,以前公司没有监管机制,员工可以随便拿合同给客户。“没有监管机制,客户的资金安全怎么保证?”面对赵女士的反问,何经理对此没有回答。

  律师说法:个人“飞单”不代表与公司无关

  针对此事,信网咨询了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的任辉律师。

  “宜信财富所说的属于员工个人行为是不对的,在与张女士谈业务时,该员工出示的是印有"宜信财富"的名片,资料上也有宜信的字样,这一点,是不可能只凭一句员工的个人行为就可以否认的。”

  对于宜信财富何立波经理所说的“飞单”事件,另一位律师王刚表示:“宜信员工售卖华融普银产品,从中收取返点费或佣金,其飞单行为如果达到一定数额标准时,有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需要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如果华融普银已经被界定为非法集资,投资者可以通过司法部门追赃的方式得到维护,也可以同步进行民事诉讼,根据具体情况来追究当事员工或销售机构的责任。”王律师对信网表示:“这些员工推销该产品或许只是私自行为,但是因为其在宜信财富操作,并且是以宜信财富工作人员身份,让投资者误以为是售卖银行理财产品,这算是"表见代理",也需要担负相应的责任。”

  下一步宜信财富如何处理此事,信网将继续追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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