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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网购24支仿真枪 终审获无期徒刑

2015-09-22 来源:腾讯 编辑:王亚军 资讯整理:华夏财经网 阅读量:
导读:“不求儿养老,只求他好好活着。”因网购24支仿真枪被诉走私武器罪、被判无期徒刑的19岁四川少年,日前被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无期徒刑原判,其父母仍在福建“死磕”。

  二审维持原判

  2015年5月一审宣判那天,周玉忠律师并不在场,胡国继和丈夫一大早就在庭外候场。她说,法院方面直到宣判快结束时才通知他们进场,“那时宣判稿都快念完了,我们大哭大声喊冤,法院不让我们跟儿子说话,儿子被带走了,法官也走了。”

  法院一审宣判,刘为明因走私武器罪判处无期徒刑,次日刘不服判决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刘行忠夫妇本以为这次上诉会等来好消息,给儿子“平反昭雪”。

  自从去年7月儿子被抓到福建后,他们就前往泉州附近打工。夫妇二人几乎每个月要花三分之一到一半的时间到处跑。平日丈夫打小工,150元一天,妻子做清洁工,80元一天,他们分别有肺炎和心脏病,干不了重活,但一有律师的消息就激动不已,以为转机来了。

  9月初,他们收到福建省高院的刑事裁定书———决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询问原审被告人,听取辩护人的意见,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周玉忠告诉南都记者,他在前述辩护中提出,刘在台湾网站所订24支枪形物标明为生存游戏BB枪,系台湾合法玩具枪,不具有走私武器的故意,原判以走私武器罪定性有误。“刘某案发时刚成年,购买仿真枪仅为个人收藏娱乐而非牟利,且未实际收到货物,亦未流入社会,请求二审改判无罪。”

  福建省高院则认为,刘走私枪支多达20支,属走私武器“情节特别严重”,且无任何减轻、免除处罚情节,“原审已充分考虑相关酌定从宽情节,从轻判处刘某无期徒刑,量刑适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驳回上述,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作为军迷购买仿真枪,居然与走私导弹、军舰和贪污数千万上亿同等量刑,也创下该类假枪真罪案的天价判决,毫无公平,违反常识。本案再次重蹈王国其案的覆辙,令人唏嘘!”

  周玉忠告诉南都记者,一审判决后,刘和家属感到绝望之极,将希望寄托在福建高院二审上。福建高院作出维持一审判决的裁定,他们一年多的所有努力全白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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