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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网购24支仿真枪 终审获无期徒刑

2015-09-22 来源:腾讯 编辑:王亚军 资讯整理:华夏财经网 阅读量:
导读:“不求儿养老,只求他好好活着。”因网购24支仿真枪被诉走私武器罪、被判无期徒刑的19岁四川少年,日前被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无期徒刑原判,其父母仍在福建“死磕”。

  起诉书指出,经鉴定,24支仿真枪支有21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弹丸,其中20支具有致伤力,认定为枪支;1支不能确定是否具有致伤力,不能确定是否为枪支;3支不具有致伤力,认定为仿真枪。

  泉州市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刘为明向境外卖家购买非法入境枪支,情节特别严重,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以走私武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审开庭时,周玉忠提交了3万余字的辩护词和300多页的材料,以证明涉案枪形物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枪支,刘某也绝对无走私武器的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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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玉忠向南都记者回忆,庭审中公诉人称刘为明违反枪支管理法规,构成走私武器罪且情节严重,应处十年以上、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胡国继也记得,儿子那天大声喊冤,“我情愿你们用这个仿真枪处置我,如果打死我,我就承认这是枪,如果打不死我请把我无罪释放!”

  周玉忠也当庭与公诉人激辩,“小刘从小喜欢玩玩具枪,买来也只是用于真人CS游戏,或放在家里显摆。”周玉忠告诉南都记者,涉案枪形物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枪支,且小刘并无走私武器的主观故意,应判处无罪。

  当天上午休庭,法院宣布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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