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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新闻道德委出手,规范新闻操守
2013年以来,20个省区市和单位试点建立新闻道德委员会,在加强行业自律、接受社会监督等方面取得阶段性进展。各试点省市新闻道德委员会也多次对典型案例进行评议,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新闻界不正之风的蔓延。
2013年8月23日,山东省新闻道德委员会召开首次新闻评议会,将“当街殴打老人”报道作为典型案例进行了剖析。道德委成员围绕“审慎对待网络信源、提升媒体专业素质”这一主题畅所欲言,并就新闻报道“不能牺牲真实,不能不深入采访,不能触犯道德底线”达成共识。
2014年,广东省新闻道德委员会先后两次对省内广电媒体重点民生类节目进行了书面评议,重点对节目中存在的低俗化倾向、炒作恶性案件问题提出了改进建议。
2014年12月,湖南省新闻道德委员会组织召开案例评议会,分别对《永州一法官借断案“夺妻占财”?》《新房落成,后妈为何被赶出家门》的报道进行案例评议,引导媒体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新闻报道行为。
2015年1月15日,北京市新闻道德委员会针对突发事件新闻报道所涉及的新闻职业道德问题进行了专题评议,并提出八点报道意见,如及时、全面、客观准确报道,把握好“时、效、度”、重视人文情怀、推动事件的妥善处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