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室友太邋遢,重庆荣昌五名初中女生竟集体打耳光“教育”对方,致使对方伤残。今(25)日,记者从荣昌法院了解到这样一起纠纷案件,经法院调解,打人者及其家长需承担赔偿责任。
审理该起健康权纠纷案件的是荣昌法院盘龙法庭。据法院透露,因受害女生在住校期间不注重个人卫生,引起同寝室其他女同学“公愤”。5名女学生随即一起打耳光“教育”受害者,导致其十级伤残。
承办法官对双方进行了调解,并当面指出,注重卫生是个人素质、道德方面的要求,但决不能因此成为触犯法律、侵犯他人身体健康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