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十多个小时的排查,终于在距案发现场约二公里的一酒店内发现一辆小轿车于案发时段驶出酒店的记录,该小轿车出停车场时速度较快,且时间点和行驶方向很吻合,但遗憾的是看不清该车型及牌照号。
之后,侦查人员通过多方调查,获取了与该车有关联的杨某的信息,又巧妙与杨某见面。侦查人员见到杨某后,发现杨某的衣着、体貌特整和前期调查确定的肇事重大嫌疑人特征高度吻合,侦查人员便立即将杨某控制。
经过初步询问,杨某供称自己有一辆黑色“别克凯越”小轿车,他的车碰在垃圾桶上,右前侧损坏了,正在修理厂维修。侦查人员便带着杨某在李家畔某修理厂找到了那辆“别克凯越”小轿车,将事故现场提取的车辆碎片与这辆“别克凯越”小轿车保险杠损坏部位进行比对,有一处断口完全吻合。至此,杨某在铁证面前不得不如实交代了自己驾车肇事后逃逸的事实。
目前,嫌疑人杨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