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
目前,李某因未取得教练证,只有机动车辆驾驶证,却将车辆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被临猗交警暂扣驾照、罚款1000元;其妻张某某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辆,本应处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鉴于其尚有婴儿需要哺育,被免于拘留,只给予2000元的罚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