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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太淘遭母亲捆绑殴打 1天后死亡

2015-11-26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王亚军 资讯整理:华夏财经网 阅读量:
导读:因嫌弃3岁儿子调皮,32岁的母亲赵某将孩子捆绑并殴打,约一天时间后,孩子被发现已经死在家中。

  “管教”是父母对孩子施加暴力第二大主因

  2010年由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第二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报告显示,全国有33.5%的女童和52.9%的男童,在过去一年内遭受过父母的体罚。

  据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的统计,自2008年至2013年底,公共媒体共报道了697起未成年人家暴事件,从数据来看,“错误的管教观念”是父母对孩子施暴的第二大主要原因。

  当孩子不听话、撒谎、顶撞父母或成绩不好时,许多父母认为应当用暴力“教育”他们。统计还发现,即使在这类暴力已经造成严重后果时,仍有不少父母认为,“打的是我自己的孩子,外人管不着”,或者,“我小时候父母也是这么管教我的,有什么问题?”

  “许多人对家庭暴力的认识仍然严重不足,认为只要目的合理,行为就是正当的。”张雪梅对记者说。

  事实上,早在1987年,“夏斐事件”就将“家庭暴力”这个概念第一次普及到了许多人的生活中。

  9岁的青海小学生夏斐,因为期末考试两门课成绩低于90分且向家长隐瞒,被亲生母亲毒打4小时之久,最终不治身亡。当年12月29日的《人民日报》用头版报道此事,引起广泛讨论。

  但直到28年后,反家庭暴力法才正式进入立法程序。2015年9月至10月,这部法律草案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张雪梅向全国人大和团中央提交建议:应当更周延、更全面地定义“家庭暴力”这个词。

  “未成年人是弱小的个体,很多行为对成年人来说算不上什么暴力,但对未成年人来说就很可能危及生命,例如不履行监管职责,有病不给治,又比如暴力管教。”她指出,这些行为都应当纳入家暴的定义。

  米良渝也认为,司法行政机关应当用“最大限制的保护和最低限度的容忍”原则来处理针对未成年人的家暴行为,尤其不能以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或者属于家务事为由,置之不理,互相推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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