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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寻常的交通肇事案:行人“撞死”电动车司机

2015-11-26 来源:中新网 编辑:王春雪 资讯整理:华夏财经网 阅读量:
导读:只有机动车才会交通肇事?非也!行人也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犯罪。昨日,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一起不寻常的行人交通肇事刑事案:一女子横穿马路时突然折返,撞倒一辆经过的电动车,骑车女子倒地身亡,步行女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不过,因步行女子自首并积极赔偿,获得受害人家属的谅解,且此事事发偶然,步行女子主观恶性不大,最终被免予刑事处罚。

  横穿马路突折返发生碰撞

  去年11月,自江西一所大学毕业的黄静(化名)来到东莞虎门找工作,当月27日11时许,黄静步行经过虎门人民南路执信公园路段时,因一时贪图方便,直接横穿马路,中途又突然折返,这时,30多岁的游女士骑着电动自行车正好经过,黄静的折返让游女士躲避不及,双方撞在一起,黄静和游女士均倒地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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