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立案受理。
原告陈峰与被告黄丽系高中同学。高中时关系一般,高中毕业后便没再联系。
2013年春节期间,以前班里的同学组织召开同学聚会,两人均到场参加。
交谈中,黄丽称自己已离婚,调侃自己现在又成了剩女。陈峰便安慰黄丽,两人边谈心边喝酒,最后都有了醉意。
聚会结束后,两人又相约到外面喝酒谈心,最终酒后乱性。
次日酒醒后,两人见生米已煮成熟饭,加上双方都觉得很刺激,便决定秘密同居。
自这之后,陈峰与黄丽便开始了秘密的同居生活。
在陈峰妻子看来,陈峰突然就忙了起来,经常加班或者出差,一周回家都不超过两天。而实际上,陈峰却是在外与黄丽甜甜蜜蜜的过日子。
2014年初,黄丽为程峰生育儿子,但一直未上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