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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又被推到了灵宝公安局。按照当时和现在的刑诉法规定,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期限是一个月,灵宝市公安局本来也可以撤销案件,但案件却“不了了之”。灵宝市公安局给高炎龙办理了取保候审,本应一年就解除,但至今未有明确说法。
刘晓原称,案件最终推给灵宝市公安局,他也找不到证据了,灵宝市公安局也可以作出撤销,但它也不撤销。就是公检法三家,都不按照法律来,没有一家愿意对这个案件做一个结案。总要定性嘛,如果最终如果有证据你在起诉你再开庭审理作出判决,你不能不了了之,拖了十七年。
今天联系三门峡市外宣办,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案件由灵宝市宣传部和三门峡中院政治处负责回应,但这位负责人提供的上述两部门电话无人接听。多次拨打灵宝市公安局副局长邵中革的电话并发信息,至今未有回应。三门峡市政法委负责宣传的张秘书长的电话也无人接听。灵宝市公安局宣传科一位工作人员告知:不太清楚这个事情,不知道领导对这个事是怎么看的,所以没法说这个事情。
高炎龙说,他已经多次给三门峡市检察院、市中院、市政法委,河南省高检、省政法委等部门写上访信,但始终没有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