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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以公开不雅视频要挟 敲诈勒索112万

2015-11-25 来源:新华网 编辑:徐丽 资讯整理:华夏财经网 阅读量:
导读:广西男子陶某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开他人不雅视频相要挟,结伙敲诈勒索钱财共计112.8万元。

  广西男子陶某华以公开他人不雅视频相要挟,结伙敲诈勒索钱财共计112.8万元。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昌江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陶某华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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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年初,陶某华与陈某梅(另案处理)共谋敲诈勒索赵某。陈某梅将赵某约至昌江县石碌镇某宾馆开房,并利用事先准备好的摄影设备偷拍下了其与赵某的不雅视频,然后将该视频保存在两张手机内存卡上交给陶某华。陶某华拿到内存卡后将其中一张放在烟盒内交给赵某,并多次打电话发短信给赵某与其妻子要钱,否则将视频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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