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上该咋处理咋处理”
11月24日,徐州大雪。中午时分本报记者见到了如今病休在家的黄涛,他向记者确认了这些保证书确是他所写,但黄涛表示,公章并非自己加盖,所写借条也属胁迫。
据黄涛介绍,自己和刘英的关系不到八年,大约有六七年的时间。黄涛承认,确实是在跳舞时与刘英相识,但他否认自己强暴对方,“有天她给我电话,说请教法律方面的事,我就去了她家。她就开始调戏我,经不起调戏,随后发生了关系。”
黄涛说事后自己就后悔了,“想闪,但后来就躲不开了。”自称被对方黏上了的黄涛表示,只要女方一打电话,自己就必须立即过去,“不去不行,一天不去都不行。”黄涛举例说,2010年春节期间两人有近十天没有见面,本以为事情能够冷却,未曾想节后第一天上班就被刘英逼问,为什么没有联系自己。
黄涛自述,因为害怕单位和家属知道此事,他开始写保证书安抚才貌都不出众的对方,“作为庭长,有次拿着公章做报表,写完了之后她偷盖的。”在黄涛印象中,加盖公章的保证书只有一份,对于三份日期不同保证书都加盖有公章一事,黄涛表示自己并不知情,“那我就不知道了,不是我盖的章。保证书有的写了好几遍,我跟她能有什么感情?”
提及双方所拍摄的婚纱照,黄涛表示是被骗去拍摄的。“刘英说表姐给了个免费摄影的机会,拉我去拍合影,到了之后我才发现是拍婚纱照。”
至于二十万元借条,黄涛直言是被胁迫的。“给刘英写的欠条有一二百万了吧,还给她哥哥写了一个二十万的。但没有打款记录有欠条也白搭。再说,她哪有那么多钱?”
黄涛表示,今年夏天自己曾起草了书面材料向组织交代自己“误入歧途”一事,但始终没有勇气。他说将马上向单位说明情况,“组织上该咋处理咋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