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份的一个晚上,曲某驾驶一辆白色吉普车,行驶到红岗区南三路与创业大道交叉路口时,因为瞭望不够,与一名同向骑自行车的男子相撞,致使骑车男子当场死亡。
曲某肇事后惊魂不已,一时不知该咋办,坐牢、赔偿等等词汇不断在脑中闪过。惊慌之下,他开车逃离现场。
曲某回家后,把自己肇事的事情跟家人说了,小舅子李某得知姐夫出了事,决定替姐夫顶罪。第二天早上,他主动来到公安局投案自首。
经民警勘查现场认定,事故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责任,骑车男子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