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早上,郑州市民闫先生向本报热线反映,他早上6时40分坐上21路公交车约20分钟后,一名女子突然发现自己的手机不见了,慌忙跑至车厢前部,向车长求助。“当时车正行驶在中州大道上,处于北三环站 与晨旭路站之间。”闫先生称,车长是位中年男子,得知此事后并未征求车上其他乘客的意见,便将车临时停靠在了路边,并询问女失主是选择拨打110报警,还 是他把车直接开到附近的派出所。
“丢手机的是个20岁出头的姑娘。车未正常驶进站点,车厢内的一些乘客已隐约猜到发生了什么,一听说车长可能要将整车人带到派出所,很多人开始不乐意了。”闫先生称,大家开始抱怨,甚至有急于下车的乘客表示宁愿被搜身。“换位思考一下,我挺同情失主 的,但也许她在上公交车之前手机就被偷了。就算是在车上丢的,小偷那时也不一定还在车上了。反观车上的其他乘客,今天天气不好又赶上周一的早高峰,上班考 勤机制严格的单位,去迟到是要罚钱的!”
闫先生称,在乘客们的强烈要求下,男车长得到女失主的同意后,便将车开至晨旭路站。公交车后门未开启,女失主站在前门这唯一的出口处,对即将下车的乘客进行了逐一“搜身”。“我本就要在此站下车换乘其他公交车,主动将手提袋给姑娘看了,那姑娘 也就是象征性看了看我的包,摸了摸我的口袋,还对我说了声‘谢谢’。毕竟是个女孩子,下车的很多都是大老爷们儿,不可能仔细搜。”
车长:两方权益都要维护,只能先维护失主的权益
昨日下午1时许,记者在刘庄花园北路段21路公交调度室见到了当时驾车的公交车长王刚良,王师傅当即调取了车厢内的监控录像。记者看到,清晨6时45分,天刚蒙蒙亮,在鹿港小镇站,丢失手机的姑娘戴着红围巾,将背包放在胸前,与一众候车的乘客一起上车。7时02分,车行驶了8站后,姑娘突然从车厢后部跑到车 厢前部,神色慌张地与车长交流。“女孩告诉我说她的手机不见了,我赶紧将车停靠在路边,拿出自己的手机就问她的手机号,结果一打,发现她的手机已经关机 了,女孩当时急得就流眼泪了。”
王师傅称,他未进站停车这一举动引起了绝大多数乘客的不满,甚至有乘客对他进行了严厉指责。“有个 50多岁的男乘客大声质问我,说若是因此耽误了他上班,单位扣他奖金、工资,就要追究我的责任!”王师傅觉得自己很委屈,因为公交公司内部有规定,遇到乘 客丢失财物的情况,车长要积极配合失主挽回财产损失。“乘客投币上车,就是与公交公司达成了一个事实上的运输合同,我们就有义务保障乘客的人身财产安全, 但也有义务将乘客顺利送达乘客要到的站点。两方权益都要维护,我只能选择先维护失主的权益,万一小偷和手机仍在车上呢?”王师傅称。
当车厢内乘客得知女孩的遭遇后,一些急于上班的乘客提出愿意被搜身自证清白。于是,在晨旭路站和鑫苑路站,便出现了女失主站在车前门处,搜一位乘客,下车一位的一幕。“大家都没有拒绝搜身,在失主下车的那一站,除了一名学生未搜身外,其余乘客都被搜身了,但并未找到丢失的手机。”王师傅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