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焦作市解放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纪某有期徒刑1年4个月;被告人纪某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程某各项费用共计13098.8元。
1996年,帅气的纪某与漂亮的程某经人介绍相识、相恋,1997年结婚。2004年两人因琐事办理了离婚手续。
离婚后,两人继续在一起生活了三四年,在此期间,纪某仍然喜欢程某,但其脾气暴躁,经常因家庭琐事打骂程某,不堪家暴的程某为了避开他,就悄悄外出打工。
2014年,她和朋友在焦作一建材市场合伙开了一间泥子粉店,以此维持生计。
程某离开后,纪某就四处打听她的下落,希望能再续夫妻之缘。
2014年6月4日,纪某听说程某在焦作建材市场开了一间泥子粉店,喜出望外。但惊喜的同时,他又担心程某已经有了新的男友,不再回到他的身边,于是就随手拿了一把水果刀放在了身上,准备在和好无望的情况下自杀殉情。
6月4日上午,纪某找到程某,但两人一见面,就因感情问题发生了争执。正当两人争执时,程某的电话响了,纪某怀疑是她的男友打电话,一时冲动,就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捅向程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