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年初,陶某华与陈某梅(另案处理)共谋敲诈勒索赵某。陈某梅将赵某约至昌江县石碌镇某宾馆开房,并利用事先准备好的摄影设备偷拍下了其与赵某的不雅视频,然后将该视频保存在两张手机内存卡上交给陶某华。陶某华拿到内存卡后将其中一张放在烟盒内交给赵某,并多次打电话发短信给赵某与其妻子要钱,否则将视频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