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酒后驾车,本以为能侥幸过关,没想到却撞到用来围护新打路面的石头,碰巧路人又立即报警,最终因酒驾难逃法网。
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23日披露,该院一审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某拘役一个月又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五百元。
2015年1月29日21时许,黄某某酒后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从漳平市灵地乡其舅子家中出发回家,途经灵地乡游山头村水班自然村路段时撞上公路上的石头,造成自身受伤的交通事故。
漳平市公安局接目击者报警后赶赴现场,发现黄某某浑身酒气,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遂提取血样。经福建南方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黄某某的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64.36mg/100ml血,属醉酒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