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公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共七章55条。
最值得关注的一点是对于公积金的提取条件进行了放宽:一是明确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住房,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二是规定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的,可同时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张泓铭表示,十多年来,《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在支持住房发展上发挥了重要作用。此次的《修订送审稿》中明确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范围,覆盖了住房消费的全链条。
增强公积金流动性
除了放宽公积金的提取条件,《修订送审稿》还明确将增强公积金的资金流动性。
《修订送审稿》第三十条中,对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做了界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发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证券,或通过贴息等方式进行融资,融资成本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列支。另外,也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大额存单;以及用于购买地方政府债券、政策性金融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证券等高信用等级固定收益类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