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就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送审稿的主要拟订方———住建部表示,《条例》修订的基本思路是:以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为基础,以更好地支持缴存职工解决住房问题为目标,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政策,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强化社会监督,提高管理运营透明度,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
抛开上述略显冠冕堂皇的表态,住建部副部长王宁在近期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座谈会上的表态可能更为贴合实际。王宁指出:“住房公积金一头连着经济,一头连着民生,必须勇挑重任,争取更大作为。”显然,释放公积金对于楼市乃至宏观经济的支持,构成了公积金资产证券化乃至条例修订的重要动力。当然,王宁副部长的发言并无破绽,公积金新政更好地保障民生是主观目标,而确保对经济运行的支持是客观效果,二者并不冲突。
具体到送审稿,较为重要的变化依旧呈现在缴存、提取和保值增值三大块。就缴存而言,除了缴存金额基数、比例继续“限高保低”之外,最大的变化在于送审稿规定了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这一点看起来可能有些让人不解,如何吸引新增缴存人群主动缴存,恐怕要结合后面公积金资产证券化的努力来谈,否则,这部分人群为何要将本可以用来投资的资金缴存进公积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