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超说,倾倒完壶里的硫酸后,他就来到胡某家后院清洗了自己身上、手上的硫酸,并拨打了110、120,随后李超被赶来的民警控制。
受害人胡某虽然脱离了生命危险,但却造成了终身残疾。
后经鉴定,胡某面部重度毁容为一级伤残、双耳听力损伤为五级伤残,左眼有光感,右眼矫正视力为七级伤残。
胡某的父亲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胡某的妹妹为轻伤二级。
由于造成的后果严重,被告人李超被公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提起诉讼。
案件没有当庭宣判,合议庭表示,将在充分考虑控辩双方意见,并综合全案证据的基础上进行评议,择日作出一审判决。
一件本不算大的借贷纠纷,却酿成了如此严重的后果,实在令人震惊。
一个年轻女孩、一个曾经和自己有过婚约的女孩,后半生就这样被李超给毁了,虽然法庭上李超一再表示认罪伏法,可这对于伤痕累累的受害人一家来说,除了得到心灵的慰藉之外,又有什么改变呢。
希望这起血案能够警示所有人,遇事切莫冲动,不然悔之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