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参哲学”只是催化剂 主要系业务素质不达标
电话联系上该公司人事部负责人周先生。周先生表示丁先生此前确实是该公司员工,“让他离职主要原因是达不到公司要求。”周先生解释:“(丁先生)业务专业知识没得,业务基础知识没得,在学习上属于那种油盐不进的学生。”周先生说,将丁先生辞退的决定,并不是在“探讨海参哲学观点相左”以后,而是“在21日下午经过讨论决定让他周一不来了。”
为何辞退通知是在晚上微信群发言被踢之后呢?对此,周先生解释,那个微信群是一个每周授课群,老板何先生是主讲人之一,“群内都是国内水产营销大佬和水产界领军人物。”周先生说,“(他)不尊重群内规矩,老师讲课(他)就乱说话、违反课堂秩序,我们也打过很多次招呼,他一直就不听。”
“我当时不在群内,我21日晚上接到指示,说他(丁先生)是教不好的那种学生,公司在试用期肯定要辞退他。”周先生强调,“21日下午已经讨论了周一不让他再来,当晚决定正式通知他不来了。”是不是可以理解为跟“海参哲学”这事还是有一定关系?周先生表示,“也可以这样理解”,但“海参哲学”事件最多是催化剂,主要原因还是丁先生业务素质不达标,不遵守公司纪律。
对于不给工资的说法周先生予以否认,表示将会在公司例行发工资的下个月中旬结算丁先生的试用期工资。至于未提前一个月告知辞退情况,周先生强调:“他在试用期内,我们告知他了。如果他对这方面有异议,可以找劳动监察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