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周先生找到了超市,超市工作人员回复称,可以赔偿周先生原商品10倍的价钱。
“我买的这包鱼干8.8元,10倍也就88元。”对于工作人员提出的解决方案,周先生并不满意。
19日,记者见到了周先生。他拿出自己前一晚买的鱼干,把在袋中的蟑螂倒了出来,它大小和成年人的一截手指差不多。记者注意到,周先生买的鱼干全名为金丰味牌香焖达仔鱼,是由福建晋江华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
周先生说,19日早上,便利店的负责人曾联系过他,称可以给他200元的赔偿。周先生不满意,对方之后就说责任不在便利店,需要联系供货商来处理此事。
19日下午,记者见到了为超市供货的王女士。“我们只是供货商,这些预包装食品我们不可能一包一包地拆开去检查,责任肯定在厂家。”王女士称,她会尽快将情况反映给生产厂家,由厂家联系周先生。
20日,华丰食品有限公司的陈经理联系了周先生,称可以赔偿10袋鱼干给周先生。被周先生拒绝后,对方称最多也只能赔偿200元,但也被周先生拒绝。21日,供货商负责人黄先生又给周先生打来电话,称愿意赔偿800元。对于这样的结果,周先生并不满意。周先生说,吃了鱼干以后,自己总感觉恶心,而赔偿的费用应该包含到医院检查的钱。所以,他希望达到1500元至2000元。如果协商不成,就只好向相关部门投诉了。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况,应该马上拨打12331食品药品举报投诉电话,由工作人员介入调查,如果事实成立,就会对相关单位进行处罚。“虽然零售商和供货商并非是主动违规,但按照相关规定,他们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工作人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