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4日16时许,在汝州市小屯镇鲁辛庄村北地一机井内发现一具无名男尸。汝州市公安局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
经过民警们的不懈努力,2015年10月27上午锁定重要线索,确定“10·4”案件无名男尸系宝丰县前营乡翟庄村83号村民张某凯(男,汉族,1993年生)。根据这一线索,民警们立即开展案件侦破攻关,于27日上午11时许,锁定涉嫌杀害张某凯的犯罪嫌疑人张某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