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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多次绑架卖淫女并进行勒索强奸 获刑

2015-11-20 来源:搜狐网 编辑:徐丽 资讯整理:华夏财经网 阅读量:
导读:东莞一男子认为绑架卖淫女有利可图,因为“她们不会报警”,于是多次绑架卖淫女,向其亲友索要赎金,绑架期间他还强奸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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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某良的同案犯、帮他跑腿的郭某供述,齐某良最少干了6件这样的事。

  市第三人民法院一审认为,齐某良的行为已构成绑架罪、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一审宣判后,齐某良不服判决,向市中院提出上诉,称卖淫女是自愿与他发生性关系的,并且他已给了嫖资,不属于强奸,而他的行为也应属于敲诈勒索,不应属绑架罪。

  市中院二审后,驳回齐某良的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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