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琳)去年12月底,顺义区居民刘某在某饭店举办酒席。参加酒席的张某在喝酒后,驾车返家,中途发生交通事故,张某身亡。经鉴定,张某在交通事故中负七成责任。
死者张某家属认为,刘某和与张某同桌的宾客6人,放任张某喝酒并独自驾车离开,故向7人索赔各类损失共计14万元。
酒席组织者刘某表示,自己已经告知开车前来者禁止喝酒,且酒席期间,无人对张某劝酒。
死者张某的家属代理人称,死者家属之前已经起诉了车祸另一方,以及保险公司,获得了一定程度的赔偿。死者家属认为,7名被告作为共同饮酒人,应当对张某酒后驾车承担部分责任,应当承担部分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