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检重新侦查,邱男自行将妻子内裤泡冰水采样,全程拍照存证,交给检方送验,果真验出男性DNA,检察官随即传唤黄男,当庭采集口腔黏膜检体鉴定DNA,比对结果证实黄男就是苏女内裤上精液的主人。
黄男否认与苏女发生性关系,坚称当天仅借苏女的内裤“打手枪”;苏女也宣称与黄男各自骑车到河滨公园碰面散心,黄男突然“有反应”,她见状心软,便脱下内裤给黄男到偏僻处“自行解决”,再取回内裤穿上。
检方批苏女和黄男辩词太瞎,且因两人不否认沾精内裤的化验结果,昨依通奸罪起诉。
一位不愿具名的资深法医指出,若生物迹证没腐败或遭破坏,例如透过适当的干燥或冷藏冰存,确可透过“转移证据”程序,取得附着内裤的D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