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社会与人口学院人口学教研室主任刘爽近日谈及网友“延长产假”建议时表示,延长产假是一种个人意愿或家庭意愿,从个人角度来讲,是值得考虑的合理性的意愿,但是要把它上升到政策层面,可能还需要一定的时间。
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工作研究与发展中心主任、教授吴亦明则表示,现行的98天产假大体上能够满足女性哺乳和调养的需求,当前调整完善生育产假和配偶陪产假制度的关键并不是时间的长短,而是社会保障。
“生育行为不是一个个人行为,也不单单是一个家庭行为,它是一个社会行为,它关系到人口的结构、人口的可持续发展、劳动力的供给等等几个方面,然后生育行为对于个人和企业都有风险,所以它所产生的社会责任不应该只由职员和企业来承担。”
吴亦明解释道,“如果一个企业有很多女性职员,它就有可能面临集中的产假,这段时间,企业可能还得找人替工,会带来损失和成本的增加。
产假期间除了生育保险、支付职员工资以外,是否应该在税收或者其他方面给与企业优惠和补偿,减轻企业负担。这样也许就能缓解问题,更好地保障女性的就业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