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单格式联的寄件人联背面写明:寄件人应选择足额保险或保价方式,防范交寄物在运输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即寄件人未足额投保或保价,按实际损失比例获得赔偿,但最高不超过寄件人投保的保险或保价金额。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双方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合法有效。
被告作为专门提供运输服务的公司,其应当有相应的程序和措施保障委托运输的货物安全,但在承运过程中却出现了货物遗失的情况,且查不出在哪个环节上出了问题,显然存在管理上的重大过失。
根据相关法律,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据此,法院判决被告按照遗失手机的实际价值,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