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称,10月29日19时30分许,一青年男子走进蕉城区八一五路一珠宝商铺,其径直走到金银首饰专柜“选购”金项链;一番打量后,他让营业员拿出两条各30余克的金项链,称要做一番对比。然而,在拿到金项链后,男子拔腿就跑,并失去踪影。
案发后,蕉城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民警立即到达案发现场,对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并现场抽调有关人员成立专案组。经过几天的侦查,警方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雷某华。
11月10日凌晨,雷某华出现在罗源县城某场所内,蕉城刑侦立即组织抓捕,将雷某华抓获归案。
到案后,雷某华先是对其抢夺作案的犯罪行为概不承认,但在确凿证据面前,其如实供述了抢夺金项链的犯罪行为,并交代于案发当晚将两条金项链分别回收给罗源县城的两家黄金首饰店。
10日下午,民警带领犯罪嫌疑人雷某华前往上述两家黄金首饰店,其中一条金项链已被买家熔解,民警成功追回一条黄金项链及7000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雷某华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