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江苏路市场监管所接到消费者举报后,立即展开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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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消费者年龄较大,来投诉时也未携带任何相关材料、证据,于是该所工作人员主动开车把消费者送回了家,并上门对相关证据、材料进行了拍照取证。
随后,执法人员以消费者的身份对该“进口”助听器销售商家进行了两次暗访。
暗访中,该商家销售人员都声称,其销售的助听器为“进口”产品。
执法人员亮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后,对现场待售助听器产品进行检查,发现该款助听器为国产产品,并非销售人员宣称的“进口”产品。
在证据面前,该公司负责人对自己的虚假宣传行为供认不讳,并退还消费者1.1万元货款。
针对该公司不以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青岛市江苏路市场监管所已对其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