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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犯在逃期间化名为“敲诈”获刑落网

2015-11-12 来源:网易 编辑:王亚军 资讯整理:华夏财经网 阅读量:
导读:仅仅因为放养鹅群这样的小事与人发生冲突,就持刀将被害人刺死;作案潜逃外地后,又化名进行敲诈勒索并被判刑。

  当天下午3时左右,双方因争放鹅场地发生争吵,被人劝开。当天傍晚6时许,当夏双七看到王某搭建了用于休息的竹棚时,夏双七认为影响了其赶鹅群的路线,便动手拆除竹棚,被王某发现后二人发生肢体冲突,夏双七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对王某胸部、左腋部各刺一刀,后又朝王某后颈部刺了一刀,导致被害人王某当场死亡。

  经尸体检验鉴定,被害人王某系心脏破裂死亡,三处创口系单刃类锐器作用所致。

  案发后夏双七潜逃。在逃期间,夏双七还冒充“李培柱”之名实施敲诈勒索犯罪,并于2004年12月22日被浙江省余姚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2009年7月刑满释放。

  据了解,此案侦查期间,铜陵市检察机关即派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建议侦查机关收集、完善相关证据。案件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案件承办人再次深入案发现场实地查看,向当年案发时的目击证人了解案发经过,对当年收集的证据按照现行法律规范要求进行补强、固定,从而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锁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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