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建瓯籍男子邱某因怀疑妻子许某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且妻子还提出离婚要求,邱某情绪失控,怒而拿刀砍向妻子,许某经鉴定为重伤二级。近日,建瓯市人民法院对该起杀妻未遂案件进行判决,邱某犯故意杀人罪(未遂),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邱某与妻子许某租住在一间出租房,邱某长期在外地打工,很久才回去一趟。近半年来,邱某不时会听到一些关于妻子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的传闻,再加上这半年来妻子与自己争吵时提过一两次离婚,邱某一直心存芥蒂。
2015年1月的一天,许某及其嫂子张某在出租房内聊天,邱某从屋外进来叫许某去亲戚家吃饭,许某不去,两人发生争吵,张某见邱某和许某二人吵架便离开房间。许某再次提出离婚要求,邱某非常愤怒,加上之前的心结,邱某产生了杀死许某的想法。
邱某冲到厨房拿了一把菜刀返回到房间,手持菜刀朝许某头部砍了三刀,许某用手臂抵挡,怒火中烧的邱某又把许某的手臂、头部和腹部砍了数刀。邱某看着被自己砍的倒在血泊中的许某,以为许某死亡,于是仓皇逃离现场。
许某被及时赶来的亲属送到医院抢救,由于抢救及时,许某捡回一条命,经法医鉴定为重伤二级。邱某在其家属的陪同下到派出所投案自首,还支付了许某的医疗费用,取得许某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邱某因婚姻感情纠纷,为泄愤而持刀故意杀害他人,欲剥夺妻子的生命,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属于故意杀人未遂,邱某有自首情节,亦取得许某的谅解,依法对邱某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