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她从别人口中得知,胡某曾受过高等教育的履历纯属虚构,甚至曾有过数次婚姻,且每次都因家暴和外遇而离婚,但懦弱的她在心中抱着他会改的幻想而选择了退步。
4年婚姻中,蒋女士不仅数次资助胡某的“生意”,还要忍受他的殴打辱骂。在多次报警和交谈沟通后,换来的都只是口头保证和变本加厉的家暴。
“渣男”变本加厉心灰意冷提离婚
然而比家暴更让蒋女士难以忍受是,胡某竟然出轨。身心疲惫的她只能选择分居,但却依旧受到骚扰和打骂,甚至被数次限制人身自由。在绝望之下,蒋女士只得提出离婚诉请,希望通过法律来得到解脱。
庭审中,蒋女士控诉了胡某的种种劣迹,阐述了自己经受家暴和婚姻被出轨的事实经过,表明自己这几年损失了近百万,希望法院能够支持自己的离婚请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胡某对于蒋某的控诉矢口否认,但表示同意离婚。
蜀山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有多次出警记录证明胡某对蒋女士实施家庭暴力,对其造成多处身体损伤,且双方都同意解除婚姻关系,故依法判处准予离婚。因女方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胡某出轨,故未予采信其要求按照离婚无过错方多分割财产的诉请,但考虑到男方对蒋女士实施家暴且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蒋女士进行了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