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郑州11月9日电 (记者 李志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9日对上诉人闵拥军故意杀人一案二审作出上述宣判,同时剥夺其政治权利终身,并限制减刑。
2012年12月14日,河南省光山县文殊乡陈棚村完全小学发生一宗惨案。受“世界末日论”影响,一天前离家游走的36岁男子闵拥军冲入这所乡村小学,砍杀23名学生和一名村民。
最终造成1名村民和7名学生重伤,另有11名学生轻伤。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闵拥军犯故意杀人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向当地法院提起公诉。
2013年12月13日,经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后,认定被告人闵拥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