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于2002年正式实施,其中第18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2012年,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湛中乐、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李建新及人口学者梁建章、洪秀平、黄文政、梁中堂、王丰等15名法学专家、人口学者曾联名建议,尽快启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修订,使这部法律更好地保护公民合法权利,并促进中国人口健康可持续发展。
配套法规则包括《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等在内。据统计,目前的社会抚养费95%以上的征收对象是两孩家庭,全面两孩政策落地之后,绝大部分征收对象将不存在。社会抚养费相关法规必须随之进行修订。
政策最快12月底实施
既然要完成修法才能政策落地,那么修法的程序如何?到底多快能够完成呢?
据湛中乐介绍,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有两种途径,第一种是由国家卫计委起草《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修订法案,上报国务院法制办,接着由国务院法制办提出,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第二种则是全国人大法工委和教科文卫委员会提出修订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