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采矿?
不仅如此,据获得的下桃花粘土矿《采矿许可证》还显示,该号为C140000209106220042713,开采矿种为耐火粘土矿、山西式铁矿,有效期为两年零六个月,即2010年12月31日至2013年6月30日止;筹建期工商营业证号为141130100002907,经营期限至2011年6月30日。工商登记信息显示,2011年4月,此证已处于“吊销,未注销”状态。
11月3日,交口县安监局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该矿目前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该局曾多次督促。交口安监局办公室相关人士坦言,下桃花粘土矿存在手续不全等违规问题。
其实,早在2014年1月13日,交口县政府就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露天开采管理规范露天开采行为的通知》,明确“现有露天开采企业手续不全或手续证件过期的继续全部停产停建”。
该通知要求,非煤矿山露天开采企业要“四证”齐全有效,即《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矿长安全资格证。该通知并对土地复垦、占地等做出了严格要求。
而对于占用耕地等,记者两次前往交口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均称,“领导在外开会”。截至发稿,交口县政府、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及中铝方面没有对此做出答复。
据悉,下桃花粘土矿在交口县并非个例。媒体此前报道称,中国铝业山西分公司交口牛槽沟铝矿目前正常运营,但其也存在部分证件过期、手续不全等问题。
山西是矿产资源大省,其对当地矿产资源管理也一直处于高压状态。
早在2008年8月12日,山西省政府就出台了《关于立即停止以各种名义违法开采浅层煤,浅层矿的紧急通告》并强调:严禁以各种名义变相违法开采浅层煤、浅层矿,如有违法立即停止,各地各部门不得再行批准和同意此类涉煤涉矿项目上马。直到2014年4月11日,山西省政府人民办公室再次下发《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严厉打击非法采矿活动的通知》(晋政办发[2014]25号)要求各级政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其中包括无证非法采矿行为,越层越界,以探代采,擅自改变开采方式,采用破坏方法等违法采矿行为的通知。
“问题是,政府禁令被熟视无睹,违规行为还是屡禁不止”。当地人士感叹其中利益关系错综复杂。
山西省部分铝矾土业内人士介绍,金龙煤业与下桃花粘土矿之间并不存在隶属关系,能作为其“代理人”在交口境内未批先占违法开采,并非易事。姚醒龙等村民实名举报信中亦描述,金龙煤业最终以一亩20多万元的价格转卖给福建商人进行开采,“此项交易的整个开采过程中对国家矿产资源造成几十亿元的经济损失”。
8月31日,山西5市22县严重违法用地用矿被省政府警示约谈,其中包括交口县及吕梁市。
更多资料显示,铝矾土盗采超采问题在山西已是萦绕多年的普遍现象。但无论央企还是民企,采完矿产之后,给当地生态及村民却留下了一地鸡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