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有罪 宣告缓刑
对于本案,公诉人指出崔某的家庭遭遇固然让人同情,但她选择了不可取的手段解决问题,任何人的生命权都不能随便剥夺,生活的困境不能成为违法犯罪的借口。
市三中院审理认为,崔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检方指控罪名成立。
鉴于崔某长年坚持扶养、照料患重病卧床的被害人周某,以致身患多种疾病,其出于不拖累子女的目的杀死周某,主观恶性及人身危险性较小,故其所犯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
同时,崔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故此,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崔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