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小黎向法官出示母亲生前所穿过的两套工作服,分别是夏季和冬季的服装。对于物证,歌厅一方并不认可,并称衣服上没有工牌,因此不具备真实性。此外,歌厅的员工都有工作证,但陆某没有,而且陆某租住的公寓是其自己花钱租的,与歌厅没有关系。
歌厅一方的律师称,母女两人都在歌厅工作,想想都不可能的事。像小黎这种歌厅的服务员都是临时性的,“打电话就来了,可能干两个小时就会串场,流动性大,因此与她们是没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对于服务员的管理,律师也表示,没有任何管理措施。
此案,当庭并未宣判。
讲述:母亲死亡时赤裸
小黎说,小的时候父母离异,她和弟弟由母亲抚养。
小黎称,她在北京已经成家,母亲之前在老家做美发生意。由于母亲岁数大了,长时间的站立身体吃不消,便来到北京跟自己在同一家歌厅做服务员,“这个工作没有那么辛苦,时间很随意,因此母亲就在歌厅附近的公寓住”。
7月1日,小黎接到同在歌厅上班的阿姨的电话,对方称打其母亲陆某的电话是关机,但房间的灯从昨天晚上就一直亮着。小黎听后有些紧张,担心母亲出事,此前母亲的手机从来没有关机过。
当天下午5点多,小黎来到母亲的出租屋。小黎称,房间的灯依旧亮着,窗户护栏有些破损,往里一看发现母亲躺在床上,“母亲下身没有穿衣服,脸上是青紫色,当时吓蒙了。”
小黎随后报警。小黎称,事发后,歌厅负责人“三姐”还到其家中安慰。在起诉歌厅后,歌厅的态度发生转变,不认可母亲在该歌厅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