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志会独自苦撑了两年,为了能继续上学,此后,唐志会多次前往安康市,希望法院替她要回凶手欠她家的7000元赔偿款,但一直没能拿到钱。2003年下半年唐志会不断到市、省两级法院请求执行剩余的赔偿金,还经常与工作人员发生冲突。最后唐志会被劳动教养,直到2005年12月12日才解除劳教。
2006 年春节过后,唐家拿到了全额7000元的赔款,她也前往外地打工。在打工期间,她发现自己右眼视力越来越差,想起自己在看守所期间曾经被打过,认为是因此造成了眼睛受损。2006年8月,她回到安康,向安康公安部门投诉。公安部门调查后认为,没有证据证明她的右眼视力下降是被打所致。
2006年底和2008年唐志会两次前往北京上访。之后,她被安康市汉滨区恒口镇政府和公安机关5次送进精神病院强制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