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本官当立即命令所有上第二款所述区域内之全部日本海陆空军各级指挥官及其所属部队与所控制之部队,向蒋委员长特派受降代表、中国战区中国陆军总司令何应钦上将及何应钦上将指定之各地区受降主官投降。
五、投降之全部日本陆海空军立即停止敌对行动,暂留原地待命,所有武器、弹药、装具、器材、补给品、情报资料、地图、文献档案及其他一切资产等当暂时保管,所有航空器及飞行场一切设备、舰艇、船舶、车辆、码头、工厂、仓库及一切建筑物,以及现在上第二款所述地区内日本陆海空军或其控制之部队所有或所控制之军用或民用财产,亦均保持完整,全部缴于蒋委员长及其代表何应钦上将所指定之部队长及政府机关代表接收。
日本向中国战区投降降书扫描件(二)
六、上第二款所述区域内日本陆海空军所俘联合国战俘及拘留之人民,立予释放,并保护送至指定地点。
七、自此以后,所有上第二款所述区域内之日本陆海空军,当即服从蒋委员长之节制并接受蒋委员长及其代表何应钦上将所颁发之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