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重庆市环卫局启动“拒绝车窗垃圾倡导文明出行”活动,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市民拍摄行(乘)车时乱抛垃圾行为的视频,就可以获得50元的奖励。依据《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45条规定,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相关部门将责令其改正,并处以个人50元以上,最高200元的罚款。(11月4日《重庆晨报》)
在飞驰的马路上,从车上随手扔下一个矿泉水瓶、烟头、纸巾、塑料盒或者其他杂物,确实比在车上放一个垃圾桶来得方便,不过把马路当成垃圾场,带来的危害却不可小视。不仅污染了环境,有损市容市貌,还影响了交通秩序,极有可能引发交通事故。
也正因具有如此大的危害性,车窗抛物行为才被法律所禁止,《道路交通安全法》明文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行驶时向车外扔杂物将罚款50元至200元,并记1分,同时还可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