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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干道上锁车酿车祸 伤者索赔230余万

2015-11-02 来源:新浪 编辑:王亚军 资讯整理:华夏财经网 阅读量:
导读:去年4月的一天,南宁市良庆区城管执法时,将一泥头车锁在平乐大道上。次日,一货车躲闪不及迎头撞上泥头车,造成司机潘某一级伤残。10月30日,良庆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潘某法定代理人向有关五方索赔超过230万,5被告均否认存在过错。鉴于案情复杂,法庭决定择日宣判。

  被告辩护:没过错拒绝有责赔偿

  对于原告的诉讼请求,在交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已认定城管执法人员负有责任的情况下,城管方代理人认为,城管部门是正常执法,对事故的发生没有过错,不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即使要承担责任,也是次要责任。另外,该方认为,泥头车驾驶员违法在先,现场又拒绝接受处理,也没有对停放车辆做任何警示标志,应该对车祸赔偿负责。

  陆某、杜某的代理人则坚持交警部门的认定,认为车辆被扣押后,司机和车主已经丧失对车辆的控制权,交警也认定了泥头车司机无事故责任。既然雇佣的司机无过错,车主更不应该担责。

  运输公司代理人表示,涉事泥头车与公司实际上是租赁关系,并非挂靠。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不应该列为被告,也无须承担责任。

  保险公司代理人则表示,因为驾驶员已被交警部门认定为无责,保险公司方面仅需在交强险无责赔偿的范围内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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