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放:货车撞上违停泥头车
2014年4月19日晚,良庆区城管在平乐大道执法时,拦停陆某驾驶的一辆泥头车。因涉嫌撒漏泥土,陆某驾驶的泥头车被城管执法人员就地锁在行车道上。
平乐大道为南宁市一级城市主干道,全段禁停。当晚,除陆某的泥头车外,城管执法人员还把4辆没有现场接受处罚的泥头车,锁在了禁止停放车辆的城市主干道上,给交通安全埋下了隐患。
次日中午12时许,潘某驾驶一辆货车途经该路段时,追尾撞上了陆某那辆被锁在道路中央的泥头车。事故造成两车严重受损,潘某重伤入院,至今仍在接受治疗。
经鉴定,潘某伤情达到重伤一级,完全依赖护理,成了植物人。
南宁市交警六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为,事故发生时,潘某驾驶的货车存在超重情况,没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应该负事故主要责任;城管执法人员将泥头车拦停在禁止停车的城市主干道,并将车锁住,没有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在事故中过错较轻,承担事故次要责任;泥头车司机陆某被认定无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