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大家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了,要知道普通人要拿驾照都很难,一个精神病是怎么拿到驾照的?南京交管局回答道:犯罪嫌疑人王季进于1998年12月报名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当时医院对于申请人王季进出具的有关检查结果表明,无妨碍驾驶疾病及生理缺陷。根据此结果,对其申请予以许可。其后,犯罪嫌疑人王季进在审验驾照时没有向警方说明过有精神方面的障碍。
最后一个疑问,鉴定结果对量刑有什么影响?
既然鉴定结果大张旗鼓地出来了,肯定会对量刑产生影响的。某律师事务所主任解释道:这一鉴定意见可能影响到量刑。“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意味着,这一鉴定意见如果得到最终确认,法院在判决时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但特别需要说明的是,根据这一鉴定意见,法院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但不是必须。另外,事故受害方也可以质疑鉴定的科学性,或者提出重新鉴定。
案件疑点重重,具体鉴定过程我们也无从得知,最终这个病症对其量刑有多大影响,也只能看最后的判决。只希望,若真的有精神病史,就不要开车了,如果没有,杀人偿命,该负什么责任就负什么责任,不要让亡魂在九泉之下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