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巨款为何转到他账户上
庭审信息表明,1500万元被转走后,进入了张某某的账户。
本案中,张某某作为第三人出庭。法庭上,张某某的代理人答辩称,张某某与原告之间并没有发生过任何借贷关系,也没有发生过储蓄关系,张某某不应向原告承担还款义务。
该银行副行长董某某虽然将1500万元转到张某某银行卡中,但这笔款项的实际使用人为另外一名张姓男子,款项到张某某的账上不足半小时,就被转到了这名男子名下。张某某在整个过程中,只起到介绍人的作用。
第三人代理人表示,张某某与董某某认识多年,遂与董某某对接借款1500万元给张姓男子,他不认识本案原告人郑女士,一直认为这是银行的钱,事后才知道资金出自郑女士账户。
之后,张姓男子未在限期内向被告银行还款,董某某多次催要未果。
由于在案部分证据复印不清楚,审判长宣布暂时休庭,案件将择日继续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