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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家中遭陌生人猥亵母亲讨说法反被拘

2015-10-30 来源:网易新闻 编辑:徐丽 资讯整理:华夏财经网 阅读量:
导读:9月13日16时左右,进贤县南台乡14岁女孩小琴(化名)在家遭到56岁男子于某的猥亵。母亲为讨说法反被指寻衅滋事南台乡派出所民警对黄女士实施了抓捕,而于某没有因为此事受到处罚。

  9月13日16时左右,进贤县南台乡14岁女孩小琴(化名)在家遭到56岁男子于某的猥亵。14日,当地公安机关对于某作出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处理这个案件,公安没有到案发现场勘查,并未依法查明事实,就以行政处罚了结案件,我们家人不服。”28日,小琴的父亲对记者表示。

  14岁少女在家遭猥亵

  事发之后,小琴写下了一份当天情况“自述书”。“自述书”中写道:“9月13日对我来说是一生难忘的灰色恐怖日子。这天下午2点多我在家中看电视,一个陌生人(于某)突然闯进我的房间,说是找我外公。我说外公不在家,请你出去。结果陌生人不仅没有出去,反而嬉皮笑脸挨着我坐下来。我退缩到床头一角落,他又挨过来,并坐在我的身边开始淫污秽语,说我长得漂亮,胸部发育好,并边说边伸手摸我胸部。我用右肘推挤,左手拍打于某的手,但是他并没有收手,继而掐住我的右手,扯开我的上衣领,把我挤压到床头靠背,伸手到我胸前左摸右捏。我用双手紧抱胸,并张嘴咬于某的手,他这才缩手。”

  “接着他说是跟我闹着玩,摸摸又不要紧的话,并从口袋里拿出100元钱塞给我。我没有接钱,但是他却塞了四次,又乘机捏我胸部。我避开他用被子包着胸部,他就扯开被子开始扯我的裤头,把我按在床上,身子压在我身上一动一动的。这时我的眼泪流了下来,但不敢吭声。他看到我哭了,过了一会儿就起身了。我连打带推地把他赶出门,然后赶紧把门关上。可是大约过了7分钟,他又折回来敲我家的门,看似要强行打开门,还好我把门反锁了,才又一次逃脱了魔爪。”在讲述过程中,小琴告诉记者,于某曾经一度把她脱得只剩下内衣内裤,而他也把上衣脱掉压着自己身上。

  “我是一个留守儿童,那天在家遭到这样的暴行,是我最羞人的事。从那以后,我有些精神恍惚,那个陌生人的阴影挥之不去,晚上睡觉会时常惊醒。而且现在有同学知道这个事情后,对我指指点点,我自己都觉得没有脸面与其他同学玩耍。”小琴哭诉道。

  涉事者被行政拘留7天

  据小琴家人反映,事发当天,南台乡派出所将于某和小琴及家人带到派出所询问调查,但是始终没有来事发现场勘查。“家里被盗报案后,警察都要来现场一趟,怎么出现这种恶性案件后,警察却不到现场仔细调查了解就定案?”小琴姐姐吴亚亚说,“我们质疑南台派出所处理此案有失公允”。

  未到现场勘查,未进行详细调查,当地公安局是如何作出对于某拘留7日的行政处罚的?在由进贤县公安局开具的《行政处理决定书》上,记者看到上面写着:“经调查,于某与小琴聊天,于某言语轻佻,并强行用手摸小琴的胸部,被害人小琴极力反抗,于某在猥亵小琴后离开小琴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及《江西省公安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第七十二条,现决定行政拘留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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